2010-10-14· 第十二章 换位思维 和而不同
作者:叶皓┊阅读:次┊评论:0条┊ 关键词: 灭门案,南京新闻单位联席会议  

第十二章  换位思维  和而不同

 

政府与媒体之间存在着多重复杂关系,一般说来可以集中概括为五重关系:从目前媒体的意识形态属性上来看,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两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从媒体传播功能上来看,媒体是传播政府意志、宣传政府形象的渠道,两者存在者传播与被传播、宣传与被宣传的关系;从媒体履行新闻监督的社会责任上来看,政府是媒体的监督和评价对象,两者存在着监督与被监督、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从媒体本身的议程设置特点及其对受众注意力的社会影响上看,两者存在着设置与被设置、选择与被选择的关系;从媒体作为市场主体、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上看,媒体是政府监管和市场调控的对象,两者存在着监管被监管、扶持与被扶持的关系。可见,政府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既十分密切,又相当复杂,政府不能用单一的、刻板的方法应对媒体,必须在掌握媒体传播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有效的沟通方法,善于协调好与媒体的关系。

 

第一节  问题案例:政府限制记者采访

贵州兴仁县长灭门案遭媒体批评

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离不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为政府往往掌握着新闻事件的核心信息,是媒体采制新闻产品不可或缺的信源。如果政府对媒体的新闻采访加以限制,不提供令人信服的新闻事件信息,不但会遭到媒体在报道过程中的质疑和批评,而且会导致在传播过程中对新闻事实本身的失衡与扭曲。贵州兴仁县长惨遭灭门一案的报道就是政府限制媒体报道的一个典型案例,尽管警方就案件本身侦破终结进行了说明,但媒体在报道中仍然怀疑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给政府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一、政府提供案情信息不足引起媒体报道质疑

2006年11月27日,贵州兴仁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县长一家六口被杀害的灭门惨案。由于案件性质严重性和被害对象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全国媒体给予高度关注,纷纷报道案件发生及其侦破进展情况。尽管警方先后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但是见诸于媒体的案情报道并不是围绕警方提供的信息和相关工作展开,反而对警方提出种种质疑和责难,其原因就在于当地政府对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加以回避和限制。

1、发案报道及时并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11月30日全国各媒体刊发了新华社通稿,这是一则不足200字的消息。

新华社贵阳11月29日电(记者 何云江)记者从贵州省公安机关获悉,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及保姆27日晚间被杀害,遇害人包括文建刚本人及其妻、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

案发后,贵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和省、州有关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迅速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和专案组,州、市公安机关已抽调100余名精兵强将投入侦破工作。

这则新华社消息在广泛被境内外媒体采用的同时,多家媒体的记者也纷纷前往事发地,希望能采访更多的细节及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但是,记者们的愿望落空了。

2、警方对案件侦破的新闻发布回避案件细节

12月3日贵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黔西南州公安局局长白平就案情作了5分钟左右的简要说明后,发布会随即结束。由于案情发布没有涉及细节,也没有安排记者问答,使前往采访记者们感到茫然。案情发布的主要内容仅500字左右,即新华社通稿的内容。

新华网贵州兴义12月3日电(记者何云江)记者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获悉,11月27日晚杀害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及其妻子、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共6人的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悉,案件发生后,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案件现场指挥部及专案组,黔西南州各级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公安部及贵州省公安厅及时派出专家组和精兵强将赶赴案发现场,直接指挥和参与案件侦破工作。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各部门、各警种密切配合,全体参战民警不分昼夜,忘我工作,经过缜密侦查,案件已成功告破。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曹辉,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生,家住贵州省兴仁县城关镇民主路20号,无业,现暂住兴义市桔山办事处金水南路3号。曹辉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刑,2000年刑满释放。

11月27日晚,犯罪嫌疑人曹辉携带凶器到文建刚家实施抢劫杀人,作案后逃离现场。12月1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了赃款、赃物等证据。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曹辉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3、媒体对案情的报道转向对文建刚官场背景和犯罪动机的臆测和演绎

由于当地政府除了500字的新闻发布之后,对于媒体有关案情的疑问不做任何回应,无法满足人们对这一特大恶性案件的进一步知情需要,以至于各种非官方的说法、小道消息,甚至是案情猜测、推理等报道频频见诸于媒体。如《法制周报》关于“县长灭门案嫌犯可能是替罪羊”的报道,被全国媒体普遍转载。《南京晨报》2006年12月9日转载的文章为:

县长灭门案嫌犯可能是替罪羊

“县长灭门案”破了!2006年12月3日,贵州警方宣布的这一消息让关心贵州省兴仁县长文建刚全家被杀案的公众松了一口气。然而,在新闻发布会上,媒体和受害者家属同时提出质疑:为什么凶手要选择家人最多的时候实施抢劫?文建刚家产上千万,遇害时别墅中存放着80万元现金,凶手为何分文未取?灭门案正发生在文建刚重拳治理“黑煤矿”之时,凶手是否受人雇佣?犯罪心理学专家明确质疑嫌凶杀人动机,称其可能是“顶罪的羔羊”。

专家质疑凶手杀人动机

2006年11月27日晚,一条爆炸性新闻瞬间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位置: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全家惨遭“灭门”,遇害人包括文建刚本人及其妻子、小儿子、岳母、姐姐和保姆。12月3日,黔西南州公安局长白平代表专案组正式对外透露:目前,犯罪嫌疑人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然而,曹辉对县长文建刚一家实施“灭门”的动机,警方却没有透露。曹辉的母亲吴志芬认为,家里不缺钱,曹辉没有理由劫财害命,但他很讲义气,把生死看得很淡,只要好朋友一唆使,他可能头脑会发热。“既然是曹辉杀了人,他就应该去偿命,但一定要把背后唆使他的人找出来。这个人更应该千刀万剐,是他害了我儿子,害了县长全家。”吴志芬气愤地说。

12月7日,记者连线犯罪心理学专家、湖南心理教育辅导中心副主任黄振芳教授。黄教授认为,这起性质严重的灭门案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匆匆结案,是当地警方“迫于各方压力下不负责任的表现”。“以我研究犯罪心理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只为劫财的犯罪分子会有下意识的心虚,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选择人很多的时候作案。连4岁的小孩也没放过,一定积怨很深。”黄教授认为,该案仇杀的可能性仍然不能排除,“曹辉有可能是被雇的凶手,更有可能是‘顶罪的羔羊’。”黄教授认为,文建刚被煤矿老板雇人杀死的可能性有,但不大,其中可能有更深的隐情。警方曾以现场被翻箱倒柜作为“抢劫杀人”定性的依据之一,黄教授对此也提出质疑,“翻箱倒柜也可能不是在找钱,而是在找某些重要物品。我觉得文建刚的财产来源也需要公之于众。如果他真是清官,正好还他清白。”黄教授还呼吁警方继续彻查此案,“不能寥寥几百字就‘应付’了受害者家属、媒体记者和关心此案的公众。这起案件影响这么大,遮是遮不住的,政府应该重视公众尤其是受害者家属的知情权。”

身家千万的铁腕县长

文建刚亲自部署、破获的“金武能贪污700万元”一案,至今仍然让当地老百姓津津乐道。金武能在兴仁县担任公务员期间,贪污公款达259万余元,挪用公款达460万余元。2005年金被判处死刑。“金武能在当地多年,自认底子很硬,结果文县长照样把他送进了监狱”,当地人如此评价此事。据悉,当时文建刚就被人威胁“小心性命”。但当地也有很多人对文建刚颇有怨言,“以前自己挖煤,一天挖20吨,一吨煤能卖150到260元,一个月一个人的收至少有1000到3000元的收入。现在只能给别人打工。”原来,在文建刚遇害前半年的时间里,他曾下令一次性关闭了当地两三百个“黑”煤矿,这一切,都发生在文因监督不力被停职后——2005年9月,文建刚因该县煤矿事故频发,被责令停职检查,“重新上台后,他对煤矿的打击力度更大了”。“其实关闭煤矿这些事情,很多东西都是制度上的原因,可人们把很多东西都算在他头上,他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至于文建刚拥有千万家产的传言,他的好友李良农说,“是真的,但这是他为给大儿子治病下海赚的。”原来,文建刚的大儿子军军曾在3岁时受伤,走路时有点瘸,军军的高额医药费迫使文建刚下海经商。1993年刚停薪留职时,文建刚做的是建材生意,后来置办了一些地产物业。对于文建刚的财富,李良农认为是苦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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