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敢于管理 善于管理
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新闻媒体要增强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这是对新闻工作内容的丰富和发展,是对新形势下媒体职责的科学定位,也对政府新闻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舆论环境深刻变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斗争的背景下,党委、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从意识形态领域的特点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出发,切实加强对新闻媒体的宏观管理。同时适应信息传播渠道和媒体格局发展变化,改进管理方式,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
第一节 问题案例:山西省繁峙县金矿爆炸案
一事故经过及相关报道
2002年6月22日下午,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号脉王全全井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既不认真施救,又不保护事故现场,而是将矿井所有资料销毁,威胁、遣散矿工,填埋毁坏副井,采取焚尸、藏尸等恶劣手段,并串通繁峙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隐瞒事故真相。经群众举报,“6•22”特大爆炸事故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德学率领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经过15个昼夜的挖掘、清理,被不法矿主填死的副井井口疏通,38具尸体全部核实确认。
国内的媒体,首先是《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分别于6月28日、29日报道了事故的部分真实情况,并对繁峙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瞒报行为提出质疑。以下是《中国青年报》6月29日刊登的报道。
惨剧真相扑朔迷离--聚焦山西繁峙金矿爆炸案
本报记者刘畅 柴继军 ——本报山西繁峙6月28日电
明媚的阳光下,乡村大道旁边的一处大院显得空空荡荡。10多名家属和幸存者仍然执著地坚守在这里。6月22日,一场金矿爆炸事故夺走了他们的亲人。6月28日,许多死者家属都在“私了”协议上签了字,带着2.5至6万元不等的“赔偿费”离去了。而这10多名家属流着眼泪依旧不肯离去,坚持要“最后看死者一眼”。
6月22日15时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松金沟矿井发生一起爆炸事故。6月23日,繁峙县人民政府报告称“死亡两人,伤4人”。而幸存者坚持说“远不只这个数”。当记者赶到繁峙县时,有人一直在驻地“盯梢”,外出采访时,服务人员、死者家属都不停地叮嘱记者:“有人跟踪,注意安全。”
这一切,使得这起金矿爆炸案显得很不寻常。
爆炸:一个非常时刻
6月22日,松金沟矿井共有117名工人下井。事故发生前,有20名工人回到地面。13时左右,井口电缆发生短路,冒出刺鼻的白烟。这时,井下有工人要求上来,但当班的工头大吼:“不准上来,谁上来,就把他扔下去。”
之所以如此,幸存的工人们解释说是为了“抢进度”。
田正遥,陕西省岚皋县官元镇古家村人,今年39岁。今年四五月间,他和弟弟田正兵来到这里打工。据他回忆,6月21日和22日,这个矿井共运来170件炸药,每件炸药重24公斤。这样,就有4080公斤炸药被运进矿井。据介绍,按照常规,这些炸药应储存在地面。6月21日下起瓢泼大雨,22日又是一个阴雨天,这些炸药被违规存储在矿井里。
一个多小时后,爆炸发生了。6月2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还有工人往矿井外搬运炸药,清理现场,爆炸的炸药仅是存贮炸药的一部分。
当时,爆炸产生的浓烟,迅速向井下蔓延,许多人因此窒息。幸运的是,田正遥等20多人在地下一个出口逃生,但是,当他回到地面,怎么也找不到32岁的弟弟田正兵。4个小时后,浓烟散尽,他走下矿井寻找弟弟时,意外地发现一处矿井里有18个人死在了一起。但他没有找到弟弟。
遇难者:神秘“消失”
夜里,依然下雨。子夜时分,工头开始指挥一班人搬运尸体。陕西民工何永青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他回忆,井下巷道是完整的,许多死者都嘴角流血。大哥何永春和一个堂弟都在这里。
凌晨4时,工头大喊:“天快亮了,快点。”这一夜,何永青亲手搬运了24个死者,自己触摸过的,还有8人。
据田正遥说,当时,一辆北京吉普车,将座位卸了下来,尸体一直堆到车顶棚,共装了9人。还有一辆车是黑色的客货车,尸体一层层“码”上去,高度都超过了汽车后挡板。
据多位目击者证实,工头当时不准任何人问这些死者“运到哪里”。
第二天,有工人下去,将井内现场全部“破坏”了。
据介绍,爆炸事发后,了解这一情况的金矿工人,每人发了1300元后被遣散。爆炸的真实情况,则处于严格的“保密”中。
家人追问:亲人在哪?
来自陕西岚皋、旬阳两个县的死者家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上面共有29个死者的名字。这个名单是他们聚集在一起共同收集的。据他们反映,由于金矿将家属严格分开,仅有两个县的家属居住在这里,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被安置在了其他地方。他们说,这份名单并不完整。
对于家属看一看亲人遗体的要求,金矿的态度十分坚决:“见死者是不可能的”,还有人威胁家属:“放聪明点,赶紧拿钱回家,否则,你根本走不出繁峙这地界。”
很多家属极为害怕,甚至向记者寻求保护。记者采访时,也有一脸凶相的人在旁监视。为此,记者郑重地向中共繁峙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丁文福反映了这一问题,他用手机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但家属那边依然不断打电话给记者,要求“保护我们的安全”。
事故发生以后
6月28日,中共繁峙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丁文福和相关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6月22日17时25分,县里接到砂河镇的报告,称义兴寨金矿发生了爆炸事故。县委书记王建华、县长王彦平等赶到现场,并决定对整个矿区进行停产整顿、疏散作业人员,“确保不漏掉一人,不留一处死角,不放过一个细节”。
6月23日零时,忻州市副市长杨晋生带领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地矿局等单位负责人赶到,听取繁峙县委、县政府的汇报,并要求将事故情况迅速上报,由公安部门对死亡、受伤人员进行“伤亡鉴定”。
这时,正是工头指挥矿工下井向外偷运尸体的时候。
6月23日凌晨1时30分,根据杨晋生副市长的指示,繁峙县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组长是县长王彦平。就在当天,繁峙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交了《关于“6•22”事故的情况报告》。报告说:“经初步查明:井下作业人员40人,死亡两人,伤4人,其余34人安全撤离现场”。
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繁峙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丁文福改口说,当时的调查结论是“死亡情况不明”。
繁峙县政府报告称,一天之内,为了金矿抢险,出动警车29辆,警力116人次。丁文福主任说,为了调查这起爆炸事故,又出动了警力80人次。但是,众多死者家属和幸存者表示,没有见过出具官方身份证明的人来调查。
后来,有人将情况直接反映到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局。6月26日,该局领导作出批示,对此事进行调查。
6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派员赶到繁峙县,开始了正式调查。
在繁峙县柏家庄乡的一个山沟中发现的被藏匿尸体
这样的一起矿难,如果就是到此为止,也只能是中国近年来死亡人数较多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而不能在中国新闻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但时隔一年多被披露出来的真相,让人们产生的震惊程度绝不亚于“死亡38人”这个扎眼的数字。以下是2003年9月26日新华网的报道。
山西分社4名记者采访繁峙矿难违纪 新华社以此为警
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 新华通讯社以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违纪案件为警示,近日向社会作出承诺:坚持报实情、讲真话,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新华社有关负责人欢迎全社会对新华社记者、编辑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2002年6月,新华社山西分社4名记者在繁峙县金矿爆炸事故采访活动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送的现金和金元宝,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损害了新华社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新华社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4名记者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4名记者的严重违纪行为,在新华社上下引起了强烈震动。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和社监察局已将此案例收录进警示教育录像片,全社职工结合正在进行的“护牌”行动,展开广泛的警示教育。大家表示,近几年,新华社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护牌”行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仍出现严重的毁牌行为,它说明,新华社的“护牌”行动任重道远。
……
在新华社披露有记者在矿难事件报道中受贿的消息后,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让我们得以了解繁峙地方政府是如何对这一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新闻管理的。以下是2003年10月8日《东方早报》的报道。
山西繁峙县矿难11名记者采访过程中受贿内幕
早报特派记者 王洪伟发自太原
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
时隔一年多,2003年9月15日,中国最大的官方新闻通讯社——新华社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出人意外地宣称:“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存在严重的经济违纪行为。”
消息甫出,社会上一片哗然:到底是哪个记者收受贿赂?收受多少贿赂?
面对质疑声浪,9月26日,新华社再次详细公布了11名涉案新闻记者名单。分别是: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11名涉案记者受贿金额合计7.46万元人民币。
9月28日,早报特派记者奔赴山西,调查这场新闻权力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的交易内幕。
令同行震惊的受贿内幕
“6•22”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不是设法救人,而是与个别地方党政官员串通一气,隐瞒事故真相。
据有关媒体报道,事发当晚,涉案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商定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口径,同时几人做了明确分工:王勇负责做繁峙县县长王彦平的工作;杨海龙负责做其他县领导的工作;殷三负责应付领导、记者的调查和遣散民工;杨学兵负责转移、藏匿尸体及与死难矿工家属私了。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其它矿井的10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繁峙县调查人员作伪证。当天晚上11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陆续转移、掩埋。其后几天,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置事实于不顾,按照矿主谎报出具了“2死4伤”的事故伤亡材料。
6月27日,陕西《华商报》和《中国青年报》接到举报,并先后赶到矿难现场。28日、29日,两家媒体先后披露了非法矿主转移、掩埋、焚烧死难矿工尸体和地方官员隐瞒真相的内幕。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其实早在6月24日,新华社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已在接到繁峙死难矿工家属举报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矿难现场,而是先找上了繁峙县委、县政府,并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县委书记王建华还专门把忻州市委宣传部胡某请到繁峙商量对策。胡某出主意说:“这事需要打点打点。”于是,县长王彦平从县财政上提出部分钱来安排。
酒足饭饱、吹捧承诺过后,胡某带吉普车将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4名记者送往太原。
事后新华社披露说,“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1个(价值约2400元)。”
据悉,真相大白后,鄯宝红曾向忻州、繁峙方面打探“如何办”,对方称:“只要我们不说,你们不说,事情不会暴露。”鄯遂放心;但安小虎则没那么大胆,尽管也得到了对方的“承诺”,但他还是于2002年7月10日,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了花剩的20800元。
据当时参与报道的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介绍,看到中青报报道后,新华社总社有关负责人曾问山西分社记者:“如此矿难,为何新华社只字未发?”鄯宝红等人不得不重返繁峙,当遇到中青报的记者时,鄯宝红说:“你们的报道给我们的压力很大呀。”
2002年7月3日,新华社推出《死不瞑目的控诉——山西繁峙6•22矿难追踪》的重头报道,署名记者是“刘诗平、鄯宝红、安小虎”。据介绍,鄯宝红当时曾告诉其他媒体的记者:“如果不是这篇报道压阵,说不定回去要受处分呢!”
刘畅说,2002年10月间,初次听说在繁峙矿难中有新华社记者受人财物,只是感到震惊:我们是第一家赶到现场的媒体呀!
当年参与报道的华商报记者薛振宇回忆,2002年6月29日上午,在繁峙县委、县政府采访时,他和几位同事曾遇见鄯宝红等几名新华社山西分社的记者。因6月28日那天《华商报》报道说,该次矿难中有46名矿工遇难身亡,鄯对《华商报》几名记者用难以置信的口吻说:“那不可能吧!”《华商报》的记者说:“你们怎么就相信繁峙官员的一面之词?”鄯宝红、安小虎也没再多说。随后,华商报记者赶赴义兴寨金矿爆炸现场;而鄯等人则进到办公室内,与县委书记王建华、县长王彦平私聊去了。
“当时不知道他们已经受了繁峙地方的贿赂,现在想来,鄯宝红那是话中有话了。”薛振宇说。
据薛介绍,2002年底,北京新闻界的一次座谈会上,《华商报》因当年灾难新闻报道突出,总编助理受邀参加,但带回给他最震惊的消息就是“繁峙矿难中,新华社有几名记者受贿”。在2003年山西的一次煤矿矿难事故中,有地方官员再次确证地说“繁峙矿难中,新华社记者受人财物”,薛振宇依然不敢相信是真的。
2003年9月26日,新华社对外公布: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名受贿记者中,鄯宝红、安小虎是近年来山西新闻圈内比较活跃的“名记”,年龄都在30-40岁;王东平、谭旭年龄俱是20出头,但不为当地新闻圈熟知。
《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分析了这4名记者受贿的一大原因:他们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不先到新闻发生的第一现场,而是先找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和官员,这就给地方势力行贿提供了方便和空间。
新闻掮客撮合金钱交易
……据《山西法制报》社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6月2日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爆炸事故发生后,《山西经济日报》社聘用记者苏勇,召集《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的站长刘玉柱(聘用)、白建芳(聘用)、阎珍寿(特约)3名记者前往采访。刘、白、阎三人结束采访离开繁峙后,在山西代县被苏勇随后追到。苏勇称:“繁峙方面托关系,表示一定送些钱来,务必请求不要公开报道该案。”苏同时将2.2万元现金,按刘8000元、白7000元、阎7000元的标准强给3人留下。
……
涉金记者身兼“数职”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白、阎、苏4名记者,在应聘的报社内是广告、发行、采编“一肩挑”。山西法制报的几名记者还兼职诉讼代理,有无律师资格则无从查考。他们常以“记者”、“律师”、“广告员”、“发行员”等多种身份出没各种体面的场合。
除此4人外,在繁峙矿难中,《山西生活晨报》的3名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也收受了非法金矿矿主和地方官员共1.5万元的“闭口费”,每人分得5000元。
……
受贿记者不止11名?
2003年9月30日,早报记者奔赴繁峙“6.22”矿难现场——山西繁峙砂河镇义兴寨。发生爆炸的孙涧沟没有往日的繁华,一片宁静。两名拣拾遗弃金矿石的陕西矿工说,没有听说记者拿矿主的钱和金元宝一事。而即使是经历了去年那场灾难的矿工,许多人也对记者受贿一无所知。
繁峙矿难中的涉案工头舒仕斌的一个弟弟告诉记者,如要了解当年记者受贿内幕,就必须找到义兴寨金矿背后最大的后台老板——杨治兴,但此人至今一直在逃。记者按索赶到杨治兴家所在地——砂河镇代堡村,尽管记者就在其家门口,但其家人坚决地告诉记者:不知道谁是杨治兴。采访无功而退。
在繁峙砂河镇东关旅社,记者见到旅社的东家——殷三的儿子。据他透露,在繁峙矿难中,到底有多少记者受贿,只有杨治兴一人知道。但绝对不止11名记者,也绝不止7万多元人民币。
有知情者透露,繁峙矿难发生后,非法矿主在繁峙、忻州甚至太原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四处布下眼线,只要是外地记者,一经搭上、议定价码后,就用金钱和金元宝“打点”。有的外地记者,在太原、繁峙一下火车就被“打点”回去了。
2003年9月29日,早报记者在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采访时获悉,因为涉金案的11名记者收受贿金都超过5000元人民币,已经违法,该案已经转交山西省检察机关。11名记者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除了受贿的记者,另有21名有关事件当事人也受到严肃的处理。其中,原繁峙县县长王彦平因涉嫌受贿罪(20万元),以及在组织事故前期调查中,未就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效部署,并安排向记者送金元宝,被司法机关依法逮捕。时任忻州市副市长,分管安全、矿产工作的杨晋生,因未就深入开展事故调查作出有效部署,对事故的发生和未认真督促事故调查工作造成的后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原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二、错误的新闻管理导致严重的后果
山西省繁峙县“6•22”特大爆炸案,除了导致38名矿工遇难,还使得众多政府官员下台和记者下水。矿难事故发生,本身影响就非常重大,而众多官员和新闻记者受到处罚,更放大了此次事件的恶劣影响。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地方政府在应对媒体时出现重大偏差,新闻管理措施在四个方面存在问题。
1、新闻管理主导思想偏差。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政府首先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全力解决问题,而不能抱着官本位的思想,首先想到保住自己的位置,瞒报信息,甚至置矿工的生命于不顾。繁峙特大矿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在组织事故调查时,明知伤亡人数超过“2死4伤”,却未向上级报告真实情况。对于闻讯而来的记者,县委、县政府“盛情款待”,同时以现金、金元宝等进行贿赂,以封锁消息。这样的新闻管理,其本质上是新闻管制。
2、没有依法进行新闻管理。进行新闻管理是政府的职责,但是不是说政府可以超越自己的权限,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外进行管理。繁峙地方政府也采取了新闻管理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本质是制造新闻腐败,让记者有偿不闻,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自然谈不上正确与否。
3、错误应对媒体舆论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监督的政府部门以不正确的态度去面对媒体,以错误的方式应对媒体的监督。繁峙地方政府本可以用积极的营救措施将功补过,引导媒体的声音站在政府一边,赢得工作的主动,现在却选择了与不法矿主一起,以消极的措施来压制舆论,结果却陷入被动。
4、没有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当今社会,信息传播渠道的多样化使得政府难以垄断信息,更不可能以虚假的信息欺骗公众。繁峙地方政府错误地认为只要收买记者就能封锁消息,就可以欺上瞒下。但是公众对事情真相的求知欲却使得非官方信息在民间被广泛传播,直到进入在社会上占大多数的有良知记者的视野,将之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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